文本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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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2 年 7 月 5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七、工艺技术说明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三)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四)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五)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六)施工工程进度计划表与措施
(七)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九、水处理设备试运转实施要点
十、项目管理要点
十一、项目管理机构
十二、资格审查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在审定预算值的基础上让利 %的报价,工期 120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优良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无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012 年 7 月 5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项目负责人
姓名:弟智
总承包工期
天数: 120 日历天
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91 日历天
试运转工期: 14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 年
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合同总价款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私营企业
地址:
成立时间: 2000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00年10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
姓名: 性别: 男 年龄: 43 职务: 总经理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2012 年 7 月 5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蔡鑫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翟维政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