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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报废制度 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物料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RM-1037-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物料部、质量管理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建立物料报废管理的制度范围:所有库存物料责任人:仓库、供应部、质保部。内容:1.库存物料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申请报废。1.1库存物料因虫蛀,霉变严重,不能作药用原料的。1.2库存原辅料到了贮存期限,经复验不合格的。1.3库存包装材料因改变包装规格后不再使用的。1.4包装因库存时间较长而造成变形,印刷文字或图案模糊的。1.5对在库物料盘查时,盘亏物料,包装也可申请报废处理。2.对需报废的物料,由仓库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3.需报废的标签、说明书,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包装报废后按标签管理制度监督消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