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微生物检验用培养基管理制度第1页共2页文件类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QC-1024-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建立一个微生物检验用培养基的管理制度。范围:药品检验用微生物培养基。责任人:培养基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内容:制备培养基所用的器具,严格按各自的规程洗涤,干燥并按程序进行灭菌,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按规定程序进行称量、配制、过滤,分装、灭菌。填写配制记录,内容包括名称、配制量、配方(比)操作方法中重要参数(时间、压力、温度),配制日期,配制所截止使用日期。已灭菌的培养基容器外做好标记,注明名称、截止使用期。对初次使用或新购进的培养基均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验证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培养基应在洁净的冰箱内保存,以5℃左右为宜,不得冻结。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贮存培养基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定时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过期,棉花塞松驰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