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 管理标准----生产管理 文件名称 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编 码 SMP-SJ-022-00页 数 1-1 实施日期 制 订 人 审 核 人 批准人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制订部门 生产部 分发部门 制水、供水、质管部 目的:建立制备饮用水的管理制度,保证生活用水符合标准。 适用范围:制水及供水。 责任:制水、供水人员执行本制度,质管员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内容: 1.每天早上上班,供水部门人员应先检查,夜班的储水是否足量,以及质量是否达到要求以保证白天全厂的生产、生活用水。 2.根据河上取水的质量情况对所用的澄清剂明矾、消毒剂漂白粉、PH值调节剂、碳酸钠的加入量作适当的调整。 3.称取各调节剂药品,应有人严格复核称量,并做好记录。 4.加药池、整流池、沉淀池、清水池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洗,但最少二个月清洗一次,以便彻底清除沉淀污泥。 5.加药池、沉淀池一般每天必须排污1-2次排至出现清水为止。 6.当班人员必须按“生活用饮用水生产工艺规程”和“生活饮用水制备标准操作规格”操作,并填写好“生活饮用水制备”和交接记录,内容要真实。 7.禁止在加药池、整流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上清洗杂物及一切不洁的行为。 8.一切与供水制水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该区内,检查工作人员除外。 9.各种电机禁止用水冲洗,在运转过程中不能用湿布擦拭,以免触电。 10.配制各种药物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搞好周围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遵守厂定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