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工作标准----人员机构文件名称动力车间锅炉工工作职责编 码SOP-RY-060-00页 数1-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工程部分发部门动力车间、锅炉房目的:制订锅炉工作职责。适用范围:锅炉工工作职责。责任:锅炉工实施本职责,动力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本职责的有效实施。职责:1.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厂及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全厂用汽需要。2.锅炉房运行的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填写锅炉安全运行记录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将故障及所采取的措施记入运行记录中。3.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4.每周一次记录煤和蒸汽的用量,每月定期将当月的用煤和各车间用汽量报动力车间。5.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领导,保护现场。6.保持设备清洁,保温完好,工具齐全,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