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生入学(一年级和七年级)
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半(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出生)以上,持有本市、乡镇(场)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且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在市区学校就读,乡镇场户籍在乡镇场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2日
招生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接受情况表、卡介苗接种卡、一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小学报名。
初中招生对象:由教育局统一派位分配至各校的学生
招生时间:2014年8月14-15日新生正式报到,军训一周。
招生办法:各小学于8月13日发放分配通知单,通知学生持分配通知单、户口本、房产证到划定的初中报到。
二、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可不受户籍限制,联系电话如下
伊宁市仁和实验小学招生电话:0999-8136651
伊宁市实验小学招生电话:0999-8222935、18099505911
伊犁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电话:0999-8056129、18609992951、18999580719
伊犁英才私立学校招生电话:0999-8129222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各中小学应接受具有接收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测试确实无法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可联系伊宁市特教中心就读,伊宁市特教中心招生电话:0999-8330280、13399995192
内地农民工子女新生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公办学校就读应符合下列条件:(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已取得居住证且居住半年以上;(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所居住地已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且满半年以上;(3)依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4)原籍农业户口簿。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学区且有本学区的居住证明(应出具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房房产不含综合楼、写字楼、商务、仓库、仓储、仓住、店面等);
2、小学起始年级18—20日只针对本学区生源招生,农民工子女、租房户于21-22日两天报到,如学校学位不足则统一造册送教育局指定就学,被调剂学生需服从安排并一律于25-26日到登记学校看通知,然后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3、各校班额初中不超过50人/班,小学不超过46人/班,班额一经固定并纳入当年度统计年报之后不得随意扩班或合并;
4、小学初始年级招生一经确定,双语班和汉语班之间不得互相转学,请家长在报名时慎重选择;
5、初中新生不服从分配擅自择校、人卡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报考高中资格和考试成绩计入原分配学校及发放原学校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