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 管理标准----质量管理 文件名称 成品发放前的审核制度 编 码 SMP-QA-002-00页 数 1-1 实施日期 制 订 人 审 核 人 批准人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制订部门 质管部 分发部门 生产部、成品仓库、生产车间 目的:明确药品发放审核制度,保障出厂成品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药品发放的管理。 责任:质量管理部主管、仓管负责人、成品仓管员、车间技术主任、质管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管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药品生产的各工序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控下进行。产品的质量监控包括对生产记录的审核和产品质量检验的审核。成品发放审核在成品入库前办理,生产车间应及时将汇总的批生产记录送交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指定质管人员进行审核。 2.成品发放审核:审核人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审核清楚并填写结果。每批生产记录应串联复核,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作对照,上、下工序及成品的批号、规格、数量等必须相符,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名,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合理的说明,经办人、复核人要签字。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审核,应注意检验的全项目,不得漏检。 3.质量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检验的审核结果,决定成品发放,并填写《成品发放审核单》文件编号为:REC-QA-009-00一式二份,质管部自存一份,成品仓库一份。 4.仓库验收成品时应核对成品发放审核单及检验报告书中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与入库的产品是否相符,签章是否齐全等。 5.《成品发放审核单》和检验报告书,仓库应并存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