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建设驱动型核保体系
--由人才和科技驱动的转型
核保发展的历史 核保的作用 核保的作用 澳大利亚核保次标准体研究
A/E :实际死亡率/预期死亡率 挑战和机遇 面临的挑战 营销模式多样化 面临的挑战 核保
技术变革 语音数字化
情感分析 身份验真 OCR
人脸识别
信用评级 面临的挑战 核保的机遇 核保人员会失业吗? 核保的机遇 技术决定未来、人才决定方向 核保的未来 核保人的未来需要成为全面的“文艺复兴人”
相对于交易层面的风险评估和保单签发,核保人应该在业务创新、保险产品开发、改善客户体验等工作中表现出战略参与能力。
未来的核保人将成为精通多个领域、具备多种能力的多面手。 核保实务 关键核保指标 一、人工核保件数
2016年累计承保保单2543639件,同比增长196.74%。
2016年累计人工核保作业量136679件,同比增长195.30%。
二、人工核保时效
2016年核保初核时效10.66小时,同比缩短6.19小时(2015年为16.85小时)。 三、自动核保通过率
2016年全系统自动核保通过率94.63%,同比提升2.64百分点(2015年自核通过率91.99%),自动核保效率明显提升。 核保审核要点 外部风险 业务现状:
1、大量网银业务身份证回收不及时,存在客户身份识别相关风险;
2、网银、银保通、网销存在九要素不全现象
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管理 保险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五)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未成年人投保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
1、不满10周岁,必须父母投保;
2、10周岁以上的,可以由其他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但必须经过监护人授权,填写授权声明。 二、死亡保险金额限制
1、不满10周岁,20万;
2、10周岁以上,50万;
以下三项可以扣除:
①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②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③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三、重疾保险金额限制
0-17岁最高重疾风险保额50万。 客户分层 根据客户资产状况、健康告知、既往承保和理赔状况,将客户分为普通客户和高端客户,分别执行差异化管理。 产品分类 按照最新监管规定:寿险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0-18岁 保费或账户价值×100%;18-40岁,160%;40-60岁,140%,>60岁,120%。 体检标准—投资理财型产品 相对应的银保通自动出单限额(保费):被保险人年龄0-17岁,1000万;18-40岁,500万;41岁以上,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