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7年品质考核办法
2 营销员品质考核 营销员基本法考核的一部分
一般与参会率、工作日志、增员和举绩等指标挂钩
品质考核挂钩津贴说明 品质系数范围
0-1.2 2、主管增员考核
主管本人每3个月有效新增1人,系数为1;
1个一晋1.1,2个一晋1.2 3、直辖组增员考核
直辖组每月有效新增1人,系数为1;
未达成当月增员考核的系数为0.8,并按月累计递减。 1、参会考核
主管个人参会率80%及以上;
每月至少每月使用金网系统8天;
直辖团队参会率50%以下为0.8;
50%-75%,系数为1;
大等于75%,系数为1.2; 4、直辖组“1+1”考核
每月至少达成一次周关销售“1+1”考核;
达成系数为1,未达成系数为0.95 营销主管品质考核要求 主管品质系数=各项考核系数相乘 5、直辖组国寿福举绩率考核
举绩率小于20%系数为1;
举绩率20%(含)以上系数为1.1;
举绩率30%(含)以上为1.2。 1、个人参会率考核 2017年,要求主管每月至少8天使用金网系统(点击进入)或总部制度经营APP,如未达成,则视同“工作日志填写及金网系统点击率”为否。 6 2、直辖团队参会率考核 注意:
1、个人和团队参会率全部参照《保险营销员参会管理细则(2017版)》口径计算;
2、对于省、市公司检查发现业务系列人员或主管参会造假的,该人员及上级主管往前推6个月参会品质系数直接判定为0,多发放的新人津贴和管理津贴将予以扣回。 要求主管直辖组每月有效新增1人,则该主管即达成当月增员考核,达成月度增员考核的系数为100%。否则按照连续未达成的次数,系数递减。 有效新增的定义:
增员考核区间按照签约结算日;
当月增员考核区间为上月11日-本月10日(含),每月10日(含)前签约的新人在当月举绩保单累计保费2000元以上(含长险及长险附加险)且参会率不低于80%,每月10日以后签约的新人,于次月底前举绩保单累计保费2000元以上(含长险及长险附加险)且当月和次月月均参会率不低于80%。
二次签约人员不计入有效新增,举绩保单为回执核销口径。 3、直辖组增员考核 说明:受季度基本法考核确认时效影响,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按照主管上个季度架构考核直辖组增员;自第二个月开始按照考核后的职级架构进行考核。 有效新增口径修改说明:
主管个人增员考核和直辖组增员考核按照原口径从2017年5月开始延续考核,2017年6月开始按照新办法的有效新增口径进行考核。
6月份的有效新增统计期间为2017年5月11日-6月10日,新人在5月11日-6月30日举绩保单累计保费2000元以上(含长险及长险附加险)且新人签约后在5月、6月的月均参会率不低于80%,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