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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DB33A 16浙 江 省地方标准DB33/T 2096—2018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管理规范Standard on basic-level culture team management2018-01-18发布2018-02-1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2096—2018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文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江干区文化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宏杰施云姝姚倩关佳晶IDB33/T 2096—2018引言群众文化团队是群众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群众享受文化权益的重要形式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有利于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健康稳定持续地开展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完善提升巩固浙江省在对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总结基层文化团队管理的浙江经验并为全国基层文化团队建设提供示范样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浙江省地方标准《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管理规范》IIDB33/T 2096—2018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以及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的组建活动管理和星级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含)以下基层群众文化团队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2.1基层群众文化团队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以自娱自乐为主要形式由群众自发组成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群众性团体2.2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层级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2.3星级群众文化团队县级文化馆对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开展评定按照《群众文化团队星级评定办法》授予相应星级3基本要求3.13.2基层群众文化团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基层群众性文化团队管理应该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引导基层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文化素养4团队组建4.1基本条件4.1.14.1.2以自愿为原则团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并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1DB33/T 2096—20184.1.34.2有团队安全责任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活动有专人分工负责组建要求4.2.1县级群众文化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能够常年开展文化活动4.2.2乡镇(街道)群众文化团队成员不少于15人能够常年开展文化活动4.2.3村(社区)群众文化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能够经常性的开展活动4.3团队权利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具有以下权利:a)b)c)d)e)自主开展文化活动;有序利用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场地;参加文化部门提供的公益培训;申报星级群众文化团队评审;可按照一定标准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4.4团队义务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应该自觉履行以下义务:a)以公益活动为主;b)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c)积极参与当地文化部门组织的文化活动5团队活动活动类别5.15.1.1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的活动主要有:日常活动公益活动文化交流活动等5.1.2日常活动是指自主开展的采风创作排练作品加工研讨等常规性活动以及为提高自身文化艺术水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5.1.35.1.45.2公益活动是指在文化馆(站)指导协调下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文化交流活动是指以交流学习相互服务为目的开展的文化活动活动要求5.2.1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和谐氛围丰富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5.2.2活动计划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应按年度制定活动计划并在每年初报送文化馆(站)5.2.3成员参与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