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寿福庆典版
双庆钜献 福满人间
产品条款产品解析 - 产品种类
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120+60种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庆典版)---轻症豁免成人版
(18-50岁)
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120+60+15种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庆典版)---轻症和少儿豁免少儿版
(28天-17岁)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A款)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B款) 可选
投、被保人豁免
国寿福庆典版(成人版)条款解析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并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
注:终身寿险保额可以大于重疾保额,但最高2倍。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重疾)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后,首次确诊罹患指定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60种)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后,确诊罹患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以三次为限。
注:原来的100+30一个字没变。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庆典版)-轻症豁免特定疾病豁免(60种)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首次确诊罹患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公司自确诊日起,免收后续各期保费。
注:免收的是终身寿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的保费。
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A款)重大疾病豁免(120种)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公司自重大疾病确诊日起,免予收取后续各期保险费。
注:
1、终身寿险保额>重疾保额,必须投保A款。反之,就没有必要买A款。
2、A款保费 = (终身寿险保额 - 重疾保额)所对应的终身寿险保费。比如,100万终身寿险,50万重大疾病,A款保费依据50万终身寿险的保费计算。
3、此附加险的意义就是为差额服务的,代表了重疾不重的发展趋势。
4、此附加险费率极低,应被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B款)重大疾病豁免(120种)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主合同投保人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注:和以前一样重疾保障特定疾病
保障豁免保障身故保障120种重疾可赔付基本保额的100%被保险人罹患60种特定疾病,可豁免后续保费。
被保险人罹患120种重疾,可豁免后期保费。
投保人罹患120种重疾、身故、高残,豁免后续保费。60种特定疾病每次20%基本保额,最多3次,累计60%基本保额180日内身故,赔付所交保费;除此外身故100%基本保额。最高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160%重疾保障轻症保障三重豁免保障(可选)身故保障意外保障(可选)附加长期意外,意外保障可至75岁国寿福成人版
少儿国寿福庆典版条款解析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
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少儿国寿福豁免保费疾病保险(庆典版)
被保险人重疾豁免A款、投保人重疾豁免B款1、与成人版类似。
2、与之前一样,有15种少儿特定疾病,120+60+15。
3、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保额>重疾保额属于稀有卖点,A款并不必要。重疾保障120种重疾可赔付基本保额的100%特定疾病保障60种特定疾病每次可赔付基本保额的20%最多可赔付3次,累计达到保额的60%少儿疾病保障15种少儿疾病可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身故保障18岁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 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的100%被保险人患15种少儿疾病或60种特定疾病,豁免后续保费;
投保人120种重疾、身故、高残,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障后续保障重疾赔付后,主合同减少对应保额,仍然有效。
主险保额大于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时国寿福少儿版120种重大疾病
+60种特定疾病
+15种少儿疾病保障
累计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