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百年医无忧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条款 百年医无忧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有退保的权利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本合同的各项保险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本保险条款每个第一次出现的释义名词在下面有脚注,其他相同的释义名词不另作标注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条款目录 1. 保什么、保多久 4.1 受益人 6.4 年龄性别错误 1.1 投保年龄 4.2 保险事故通知 6.5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2 保险期间 4.3 保险金申请 6.6 合同内容变更 1.3 续保 4.4 保险金给付 6.7 联系方式变更 1.4 保险责任 4.5 诉讼时效 6.8 争议处理 2. 不保什么 5.如何退保 7.恶性肿瘤及原位癌 2.1 责任免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7.1 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定义 2.2 其他免责条款 6. 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8.特定手术 3.如何支付保险费 6.1 合同构成 8.1 特定手术定义 3.1 保险费的交纳 6.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 如何领取保险金 6.3 合同效力终止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医无忧特定疾病医疗保险合同”。 1 / 13 百年医无忧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条款 ⒈ 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描述的是您通过本合同可以获得哪些保障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投保年龄 以 周岁 1 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为出生满28日至80周岁。 1.2 保险期间 。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算 1.3 续保 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我们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 您的续保申请。若续保时本产品已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