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金宏利集团公司工程部编制 ----适用于金宏利大厦/公寓式酒店工程 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指定的工地现场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三天内必须出具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函给我司存档。委托其全面负责工地的现场管理,履行施工单位的全部责任。否则不能开工,若拖延开工时间按合同中违约条款(工期延误)处理。 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在开工前三天内到我司办理员工卡,凭卡进出工地现场。办理员工卡时须提交照片二张、安全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或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办理员工卡我司每张卡收取工本费5元(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回)。若无员工卡(临时人员或非施工人员)或员工卡遗失需临时进出工地现场,须通知我司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出。 开工前三天内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即起重工 / 电气焊工 / 架子工 / 电工 / 运输工 / 机械操作工 / 爆破工等作业人员,需要出具特种作业职能岗位证,否则不能上岗。若我司相关人员检查发现实际操作人员与证件不符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且不符规定的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全面检查其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及时修复,及时消除质量 / 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为其他单位的人员提供进出场的便利,并须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其他单位人员的工作,不得故意不提供便利或阻碍其工作,否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保证80%以上的时间在工地现场,若施工过程中外出或休假二天以上,需通知我司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同时须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代替其工作。 材料 / 设备管理 包工包料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须经我司相关人员的检查(提供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否则不能进场,按国家规定应送检的材料进场后还须现场抽样送检(我司相关人员监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立即运出现场。若发现已使用的材料没有相关合格手续,我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局部(或全部)施工,并现场监证抽样送检,若不合格则必须立即拆除。 甲供材时,按国家规定应送检的材料一定要送检,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施工单位对其主要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我司更换或送检。 材料进场需提前一天通知我司相关人员,安排材料进场前的检查。若没有事前通知造成不便于材料进场,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及损失。 材料/设备进场时,工地保安须见材料/设备检查放行单,否则有权拒绝进场。 已进场的材料/设备均被认为是用作本工程上的材料及设备,未经允许不得运出现场(运输设备除外)。 设备进场时,应在工地保安处编号登记,记录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等信息,并在设备上标识对应的编号,出场时需有项目经理签署的出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