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汽车修理厂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涉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账,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根据季度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