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援用下列的规范内容,制订本组织的工作守则。本守则未规定者适用其它相关法令及本组织其它相关规章的规定。
2 目的
1) 确保人员安全与健康。
2) 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规定。
3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各个岗位。
4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 安全卫生管理及各级的权责(主管人员/组织/权责)
5.1 公司安全保证委员会主任/安全室、环保室/权责
5.1.1 配合安全室、环保室及公司推动环境、安全业务及健康检查。
5.1.2 督导本组织各部门的安全卫生管理。
5.1.3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
5.1.4 规划、执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每年三小时以上。
5.1.5 意外事故或职业灾害发生时,协助处理及调查,并立即通报上级公司及环保中心,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时依规定于24小时内通报上海市和宝山区劳检处,且担任对外说明的发言人。
5.2 各部门负责人/权责
5.2.1 配合本公司环保室、安全室、上级部门及本部门环安小组执行环安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