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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翊圆空调机电安装公司管理制度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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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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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6/29(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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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员工手册
总则
1.1目的
为了帮助新老职工更好的理解和实施规程,指引我们参与到人事系统中。对公司的政策和待遇有任何疑问,请遵照本规定。
1.2适用
此规定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3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遵守和履行本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人事管理的规定
2.1聘用
2.1.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年度人员计划和岗位人员编制需求,按照招聘业务流程提出申请,人事部门根据年度公司发展状况、人员计划与岗位需求予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1.2应聘人员经人事部根据基本录用条件要求进行初试,需求部门对其岗位技能、工作能力等检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其聘用手续。
2.1.3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公开招聘条件,面向公司内部推荐及社会招聘。
2.1.4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交验下列证件:
填写职工信息录用表;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证书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失业证、劳动手册、养老保险手册等;
公司要求的其他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聘用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还需要向公司提供相关技术等级证书。
未能提供以上证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合同,未与公司签订合同者,不能上岗工作。
2.1.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不予聘用:
曾在原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曾在人民法院被判刑,确定或因案涉诉未决者;
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吸食毒品货其他代用品者;
亏欠公款或受处罚有案底者;
品行恶劣,欺骗公司者;
未满16周岁者;
其他不符合公司要求者。
2.2劳动合同的签订
2.2.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明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第一年试用期根据岗位不同1-3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含10年)均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2.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员工从事的岗位及劳动报酬。
2.2.3员工试用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为转正后工作的80%,且报酬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3服务
2.3.1公司内聘用的员工必须终于职守,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3.2员工的人事关系调入公司后,即为员工缴纳各项劳动保险,每月15日前因员工没有提交相关人事关系额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负责为其缴纳当月的各项劳动保险。
2.4试用期
根据岗位不同,公司对新聘用的职工设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三个月。结束时,负责人对试用职工填写试用期评估结果,报相关负责人。
2.5培训
2.5.1进入公司的职工,公司对其进行入职培训,使职工了解公司的文化、制度,并能更快地适应环境。
2.5.2公司不定期为职工进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务上的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
2.6人事变动
2.6.1岗位调动
公司为使用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职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业务情况可以对职工进行工作岗位上的调动或业务上的变更;
对于前项所述,职工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动。
2.6.2离职
员工入社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需将公司为其所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钥匙等其他公司财物返还公司,如果因为职工的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需要在离职前向公司做出相应赔偿。
职工申请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离职时,经人事部门与员工离职部门部长确定工作交接时间后,由交接人与被交接人在监交人的监交下进行交接,填写相关交接清单,并三方签字已确认。
在无接管人的情况下,员工离职的,应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交接工作。
2.6.3解除合同
(1)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约定的日期结束,双方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4)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包括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品质低下或者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6)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考勤管理
3.1考勤基本要求
3.1.1考勤管理是公司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是员工计发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的主要依据和对员工日常的基本管理考核,各级人员必须予以重视,严格执行此规定。
3.1.2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有人事统一管理,各部部长及考勤人员要严格掌握员工当日出、缺勤情况,并应详细、准确记录。
3.2考勤人员职责
3.2.1按公司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状况。
3.2.2如实反映考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加班上报记录和换休、请假等记录。
3.2.3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按公司要求上报。
3.2.4月末最后一天上报记录表。
3.3具体工作时间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班时间:8:00
进餐时间:12:00-13:00
下班时间:17:00
公司也可以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工作时间,总工作时间应满足劳动法的要求。
工程及施工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根据项目需要,总工作时间应满足劳动法的要求。
3.4考勤方法
3.4.1员工按公司要求每天按时出勤打卡,正常出勤而漏打卡的填写考勤补卡单,当日出差或出办公而不能及时出勤打卡或提前打卡的员工,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提交直接主管或间接主管审核后,由公司人事做考勤记录。
3.4.2员工应根据跟规定3.3条的工作时间进行上下班打卡。如果员工工作时间有临时调整,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打卡,出勤情况很据实际工作及部门上报情况,月末由考勤人员进行调整。
3.5事假的管理
3.5.1事假为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当月产生1天及以上事假扣除满勤奖。
3.5.2员工有正当理由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相关负责责任人说明情况及请假天数,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请假;请事假按照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原则上事假最多五天。
3.5.3员工请假前,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相关部门批准转考勤人员后方可离岗。
3.5.4因故不能事前请假者,需在事假一天内委托他人或电话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并在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补假。
3.5.5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看病无诊断书均视为事假。
3.5.6若员工打卡时间早于请假时间的,以打卡时间为准。
3.5.7请假未满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日起至12月31日止。
3.6病假、工伤假的管理
3.6.1员工病假需有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挂号单”“医疗手册”,必须有医生的签字或印章。
3.6.2急诊最多一次性休假三天。员工休假超出规定天数,没有请假说明的按照旷工处理。员工住院治疗可先按病假处理,出院后,需携带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公司补假。
3.6.3由公司向所属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的员工,在受理期间,其休假可按工伤假处理,未被认定工伤的,期间休假按照病假处理。
3.6.4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7计划生育假的管理
3.7.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的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并及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每项增加三十天(即一百五十天);晚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7.2计划内生育的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83天,产前假不得改为产后休息,提前分娩可在产后休息,产期拖后的休假天数超过规定的假期,按旷工处理。
3.7.3单胎助产、剖腹产凭医院证明,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7.4有准生证或者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批准证明流产的,早期(不满4个月)流产假十五天,中期(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假四十二天。
3.7.5上述休假经公司确认后,方可享受计划生育产假。
3.7.6符合晚育及计划生育的员工,期间假期公司工资停发,由保险公司支付生育津贴,个人承担部分保险及公积金由个人在生育津贴发放后1个月内缴到公司。
3.7.7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定期产前检查规定时间如下:(1)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定期做产前检查不超过半天,按照出勤对待。
3.7.8在婴儿一周岁内女员工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3.7.9上述假期需要一次性休完,对于护理假、产假的员工,确属工作原因不能换休者,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同意并提出调整换休的建议,批准后方可调整换休;员工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8婚假的管理
3.8.1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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