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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姓名: 任职部门:
任职岗位: 入职时间:
一、工作时间:每月周一至周六白天为上班时间,周日休息。
二、考勤规定:
*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迟到:延迟上班时间半小时内为迟到;早退:提前下班时间半小时内为早退。
*视员工上班距离和交通情况,允许员工每个月前4次10分钟以内的延迟打卡。
*员工上下班有忘记打卡的情况,必须得到直接上级的书面证实并批准;未经证实和批准的一次忘记打卡按旷工处理;因公出差等有上班但无法打卡的情况,事前必须填写好《出差申请表》或《外出工作及休假考勤签证单》,经直接上级签批,次月5日前连同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每月除了豁免处理时间 (每月前四次10分钟内)外,迟到、早退,共累计10分钟以内的,口头警告;共累计20—30分钟内的,罚10元;共累计30—60分钟的,罚20元;共累计1小时以上的者,每小时扣罚一天工资。
*每月迟到、早退共累计超过8次(豁免时间内不计)的, 给予书面警告处理;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8次(豁免时间内不计)的,或全年累计超过60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公司员工正常休息日为每周一天,正常休息日为每周星期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包括放假节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公司予以补薪,其他假日由所在部门安排补休。
*无请假擅自不上班按旷工计,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月累计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予以辞退处理。
*管理人员对下属考勤瞒报、虚报、袒护的,经人力资源部稽核证实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60元,第三次给予辞退处理。
*集团总部上班员工每天须打4次指纹卡,其他工作地点由所在的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需加班的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后,次月可实施。
三、用餐规定:
*集团总部一般用餐时间:早餐7:50—8:3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00。
*集团总部员工在上班时间一般可免费享用早、午、晚三餐,餐费标准:早餐2元,午、晚餐各5元,各岗位的餐费标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员工用餐时必须持带餐卡,在忘记带餐卡的情况下必须自觉在用餐登记本上登记姓名,遵守食堂用餐制度。
*集团总部上班的全体员工夏季可享受公司规定的防暑清凉茶(周一、三、五提供)。
*遇晚间公司会议或培训等集体公务活动,事先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办公室后勤负责人沟通,经行政中心领导批准后可享受免费晚餐。
四、假期规定:
*事假须提前1-2天申请,超期办理手续,视同旷工。因特殊情况,本人未能按时填写《请假/休假申请表》的应指定代理人办理,并在事后补本人签名,并后附在每月考勤表。
*春节、中秋、清明节、端五节等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参照国家规定的放假规定执行,以行政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发文为准。
*探亲假:异地工作人员享有探亲假,详见《广东创鸿集团异地工作人员探亲管理暂行规定》(后附)。
*婚假,由员工本人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申请连续六天的婚假;丧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三天;产假,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员工,可申请产假:1)单胎顺产假 九十天;2)难产产假 一百零五天,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申请休假。
五、薪酬与福利:
*集团总部(揭阳区域公司)每月28日发放上月薪金。
*员工一般试用期3个月,转正考核的流程:员工本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上撰写总结与自我鉴定、提出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参照考核要求逐条考核评定→人力资源部审核→按录用权限进行转正考核审定。考核结果的处理:成绩优秀者可由用人部门提议予以提前办理转正;成绩中等至良好者可按期转正;成绩刚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外地员工享有内宿补贴,详见《关于外地员工住宿管理规定》(后附)。
*集团总部(揭阳区域)提供每周一至周六接送家住汕头的员工上下班班车,家住汕头员工如需乘坐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在入职时一并办理。后附《关于员工乘坐往返汕头交通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慰问金:
*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的,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员工本人凭结婚证申请,可到人力资源部申请新婚礼金并可享受带薪假期六天。
*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的,因父(母)过世,以员工本人申请,公司给予该员工享受带薪假期三天,并可获公司发放的500元抚恤金。
*春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公司将根据当年的经济效益对员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发放慰问金等,以行政中心行政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手机卡与名片:
集团总部(揭阳区域)新入职员工应领取:手机卡一块(规定管理员以上),餐卡一块(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名片至少二盒(规定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级别,但因工作业务需要须印制名片者,入职后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交由行政办公室办理)。
八、离职:
*辞职者如为一般员工,则应提前十五天提出书面申请;如辞职者为主管及以上级别者需提前三十天。时间计算,以集团人力资源部收到《辞职申请表》的当天到其正式离职日为准。
*辞职申请得到批准后,员工须按《异动/离职员工物品交接单》填报办理交接手续,并到人力资源部移交相关物品取得确认后方可在期满后离开。
九、其他:
所有员工应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严重违章违纪或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等不诚实行为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新员工对上述所列如有疑问,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咨询,咨询电话:8236970内线(8016)或人力运营专员手机:13927033599。
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广创集【2006】第112号
关于《外地员工住宿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管理,整合后勤资源,经研究,集团决定从有利于工作和推动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员工福利显性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并颁发本住宿管理规定。
外地员工(含现住地距工作地点20公里以上的揭阳籍员工,下同)住宿地点安排:
在金凤名苑办公的集团本部、物业公司本部、创鸿建筑公司本部在编员工(不含保安、保洁、绿化工和其他临时工),可有偿安排在集团公寓住宿;
创鸿建筑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员工(含项目副总经理)就近安排在施工工地现场或附近小区宿舍住宿;
物业公司辖属各物业管理处员工(除绿化、保洁工外)视工作情况可安排在所在小区宿舍住宿;
房产公司辖属各售楼处员工就近安排在附近小区(或样品房住宿)。
在金凤名苑办公的各系统外地员工(不含保安、保洁、绿化工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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