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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QP-8301
版本:A1
生效日期:
页数:第 1页,共 3页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 件 修 订 履 历
版本
序号
修订内容摘要
修订日期
核准
A0
初版发行。
2007-11-25
田金华
A1
按照ISO9001:2008标准要求作了更新并统一文件格式。
2012-7-10
叶娜
1 目的
建立不合格品之识别,评估,隔离,处置、记录及报废程序,以防止被误用而造成损失及预防异常再度发生。
2 范围
凡本公司用以生产之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及客户退回之产品皆属之。
3 定义
3.1 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4 职责
4.1 品管单位:
不合格品之确认与判定。
不合格品之鉴别、追溯与改善效果确认。
不合格品全检或重工后复检确认。
4.2 责任单位:
不合格品之区分隔离管制。
不合格品之处置如全检或重工及报废。
不合格品之原因分析与改善作业。
5 程序
5.1 隔离
5.1.1 不合格品存放区,应有规划及区域标示,并做好安全之防范措施。
5.1.2 不合格品应与合格品相隔离,并有标示。
5.2 识别
每一不合格品或批,应立即予依《产品鉴别与追溯作业办法》执行标示或区隔,以显示其状态,防止被误用
5.3 检讨
不合格品或批,必要时可根据发生状况之记录,由指定人员加以检讨评估是否可利用或须重工,报废,退回厂商,参照《物料鉴审办法》。
5.4 处置
5.4.1 原物料,半成品特采须贴有特采标签或标示,并注明应注意事项,以利于制程人员了解及追踪,且须有核准之文件,并保留完整之状况记录,以利追溯。
5.4.2 成品之特采须有核准之文件,并保留完整之状况记录,以利追溯,若有超出客户之规格,须取得客户之认可。
5.4.3 不合格品经物料鉴审办法裁决全检或重工须依《特殊重工作业办法》实施重工。
5.4.4 不合格品全检或批重工后须经品管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得入库或出货。
5.4.5 不合格品或批报废,须填写退料单或报废申请单经品管确认后报废。
5.5 再发生之预防
凡有不合格批量情况发生,若为不确定之因素时,由权责单位开出「品质异常对策单」,
给相关单位分析及采取对策,参照《矫正及预防措施程序》执行。凡各区域发生不合格
品状况,皆依上述之管制规定处理。
5.6 记录保存
不合格品发生处理之相关表单记录,依《品质记录管理程序》办理。
6引用文件、附件和编号
6.1《 品质记录管理程序》(QP-4202)
6.2 《矫正及预防措施程序》(QP-8501)
6.3 《产品鉴别与追溯作业办法》(QW-7501)
6.4 《特殊重工作业办法》(QW-7504)
6.5 《物料鉴审办法》(QW-8204)
7 引用表单及编号
7.1 品质异常对策单(QR-7505)
7.2 报废申请单(QR-7516)
7.3 退料单(QR-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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