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FJYLD-YLWT-110806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福建优力德电梯制造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的相关信息
1.1、合同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序号
型号
台数
载重
层站
速度
单价
合计TKJ1000/1.5-JXVF1000KG
7/7/7
1.5m/s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备注
以上报价:含设备、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搭拆、吊装费、调试费、验收费、维修费
电梯专项监检费、水电费、井道修改费及其它土建配合费由业主承担
1.2、合同标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1.3、合同标的的包装
合同标的的包装由卖方负责,按适合铁路、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具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技术标准和技术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2.1、技术标准: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等技术标准
2.2、技术文件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卖方应当在买方支付后的7天内将每台电梯应具备的所有技术文件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装箱清单、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品质证书和土建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等)盖章确认后交给买方,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7天内补齐:
3、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转账至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3.2、付款期限:
3.2.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预付款
3.2.2、卖方于交付货物前一周内发出结算通知书,买方在接到结算通知书日起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即人民币 元(大写: ),款到发货
3.2.3、卖方于货物运抵买方工地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准用证后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2.4、卖方在电梯交付使用至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后天内,买方需支付剩余 万元整
4、交货期限:
卖方应于买方土建完成并书面通知卖方后的日内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2条履行付款义务的卖方可顺延交货时间
5、履行地点及运输事项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如因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延期交付或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首先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责任后自行向承运人追索,必要时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5.3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检验与保管:
6.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7、土建及安装要求:
7.1、卖方如期交货后需按限期内完成安装工作,如不能在限期内完工,由卖方负责
7.2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7.3、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买卖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卖方首次付款后7天内,买方需上门提供图纸各施工定位指导
7.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7.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7.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7.7、具体电梯安装条款和关于电梯安装质量和售后服务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质量保证与保修:
8.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8.2 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 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8.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8.4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本身存在任何缺陷或质量问题,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根据质保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此缺陷或质量问题进行纠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对缺陷部分进行检测并向甲方出具书面答复。如该缺陷或质量问题被证实为制造或运输原因引起,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部件。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则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8.5 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8.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 年内有效
8.6维修保养方案和电梯维护保养周期表见附件四和附件五
8.7卖方负责免费提供专业操作工具,并免费培训买方简易维修技术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