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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 录 1、项目总论1 1.1项目绪论 ........ 1 1.2项目概况 ........ 1 1.2.1 建设背景 . 1 1.2.2 子公司定位 ......... 1 1.3投资方案及投向 ........ 2 1.4项目融资方案3 1.5项目建设模式4 1.5.1 项目建设期限 ..... 4 1.5.2 建设模式 . 4 1.5.3 回款方式 . 4 2、背景意义6 2.1背景 .... 6 2.2意义 .... 6 3、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7 3.1必要性7 3.2可行性分析 .... 8 4、区域市场环境分析与预测 ........ 9 4.1 市场环境分析 ........... 9 4.2市场规模预测 .......... 10 4.3产品业务需求分析 .. 10 5、项目建设内容 .. 12 5.1项目业务内容 .......... 12 5.2建设内容 ...... 12 5.2.1 具体内容 ........... 12 5.2.2 建设目标 ........... 12 5.2.3 具体实施内容 ... 13 5.3社会及经济效益 ...... 16 5.3.1 社会效益预期 ... 16 5.3.2 经济效益预期 ... 16 5.4项目组织实施 .......... 17 5.4.1 管理目标 ........... 17 5.4.2 组织分工 ........... 17 6、经营管理 .......... 20 6.1经营管理 ...... 20 6.2公司管理团队和组织结构 .. 20 6.2.1 管理团队 ........... 20 6.2.2 部门职责 ........... 20 7、投资效益预计 .. 21 ii 7.1业务收入及费用预计 (2013-2017年) ........ 21 7.2结论 .. 21 8、风险与控制 ...... 22 8.1技术风险 ...... 22 8.2回款风险 ...... 22 8.3管理风险 ...... 23 9、结论 ...... 241、项目总论 1.1项目绪论 项目名称:成立佛山易华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佛山易华录或项目 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研究、开发;信息 技术、智能交通系统、安防系统;承接系统集成、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软件工程 业务;研究、开发、安装:电子产品、计算机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批发和零售贸易。 1.2项目概况 1.2.1建设背景 易华录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中标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 目,合同总金额为1.768亿元。根据此项目招标文件中《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二期)工程BT项目协议书》第3.1项的要求“易华录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内设立注册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项目公司”,“易华录”即中标人——北京易华录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易华录公司须加紧成立佛山市南海区的项目公司。 易华录于2013年1月7日取得中标通知书,并于2013年4月22日签订项目 合同,拟于30天内成立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方。 1.2.2子公司定位 (1)项目子公司的职责 项目公司负责代表北京易华录对“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目” 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实施、工程管理、工程移交、缺陷修复、 售后维护等工作。北京易华录对项目公司履行《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 工程BT项目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并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2)项目子公司成立目的 1)南海区是佛山市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信息产业发达; 2)城市智能化发展处于全省前列; 3)政府高层及交管部门非常重视发展交通,意识坚决且具前瞻性; 4)该地区科技产业有待进一步整合; 5)有利于易华录在该地区通过产融结合的模式,加快拓展建设该地区的交通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市场。 (3)对地区发展的作用 通过此次助力佛山市南海区建立大规模综合型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成立独立 运作子公司,起到以下几方面的关键作用: 1)售后服务本地化,实现快速响应的售后技术支持;有助于将工程建成样板 工程,树立全省乃至全国良好的口碑; 2)子公司成立通过此次产融结合的模式,建立起易华录与佛山市政府高端资 源的良好沟通渠道; 3)子公司成立有助于易华录在南方地区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基地; 4)佛山易华录的成立以佛山市场为基础,辐射广东地区的智能交通市场,提 高广东地区城市交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创新交通模式,不断提高易华录广 东地区智能交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竞争力。 (4)子公司规划 佛山易华录成立后前五年定位于南海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项目建设期 结束后,将继续服务本地市场,拓展区域市场,深化本地项目运营模式。该子公 司在南海项目结束后将作为易华录在广东地区的区域子公司,进行深入市场开拓, 进一步挖掘市场需求,以形成易华录在广东地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1.3投资方案及投向 结合易华录在广东南海区域的市场资源及集团在南海项目的实际情况,易华 录为进一步实现有序规模扩张,高效完成南海BT项目建设,同时促进新业务的市 场开拓,拟在佛山市南海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1000万元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 承接南海项目的管理,促进南海智能交通及相关项目的深入发展和本次双方合作 的BT建设项目的按期完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投向全部用于南海项目建设,满足项目 管理的费用需求。 1.4项目融资方案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要求,易华录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人,负责筹 集建设期资金,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投入到项目公司。以项目公 司为主体申请项目贷款,以项目回购款作为还款资金来源,在征得佛山市南海区 交通安全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以项目合同以及南海区财政局出具的有关本项目 财政预算作为支付回购款项保障的承诺函作为证明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及项目贷款的相关规定,项目启动时,易华录将首先支付1500 万元至在当地银行开立由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及财政部门监管的保证 金专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建设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并经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 全管理中心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南海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安排提取保证金专户内 款项用于本项工程建设。 自有资金累计投入达到项目建设总额的30%以后,贷款银行将按照资金支付 需求发放项目贷款。 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自有资金支持 易华录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超过1.3亿元,首批资金 投入及商务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表中要求担保金、履约保证金的投入,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 (2)商业银行综合授信 易华录已经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 授信额各1亿元,与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有稳定的银 企合作关系。 (3)中国华录集团 集团主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或者申请项目贷款, 再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贷给易华录用于BT项目。 (4)融资备选方案 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非公开企业债券等方式筹 集项目所需资金。1.5项目建设模式 1.5.1项目建设期限 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的工期要求为:两年的项目建设期, 三年的售后维护期。 1.5.2建设模式 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的模式,即项目通过承建方总承包,融资、建 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承建方(也是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 理回报的过程。 1.5.3回款方式 易华录在项目工程移交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提交项目工程结算报告书,并附具全部项目工 程变更签证单复印件。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在收到易华录结算报告之日起会同监理人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初定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各项费用按以下方式确定: 1)回购价款=建设工程费用+投资利息+投资回报。 2)建设工程费用=合同记载的建设工程费用±全部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单数额。 3)投资利息为易华录投标文件确定的固定数值,结算时不作调整。 4)投资回报=建设工程费用×投资回报率。 5)投资回报率为易华录投标文件确定的固定数值,结算时不作调整。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委托会计机构对易华录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 审核,会计机构提交评估审核报告后,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会同监理 人进行审核,在易华录确认后,将全部结算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提交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定回购价款。佛 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通过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拨款支付回购款项。佛山 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将提供由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出具的有关本项目财政 预算的承诺函作为支付回购款项的保障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在接收建设项目工程之日起3年内分12期向 易华录支付回购款项。每期回购款项=回购款项总额÷12。 项目工程移交之本季度之内,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向易华录支付第一期回购款项;以后每期回购款在当季度第2个月的10日前支付。 在回购价款没有最终审定之前,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应当暂以合 同价款的1/12为标准支付每期回购价款。回购价款确定后,一次性对前期支付的 价款予以调整结算。 易华录每次收取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支付的回购价款时,应按佛 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要求及相关税务规定向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 中心开具发票。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全部施工完成,停工达60 日以上,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应对已完成部分工程组织验收测试,对 验收测试合格部分项目建设工程接受移交,并于移交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 中心之日起按本章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