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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百胜餐饮中国事业部、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镇江康飞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武汉良中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恒孚物流有限公司、海底捞、夏晖物流(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玉鸣、董凤瑞、孟强、陈丽园、庄伟元、周向宏、陈忠、陈虹、谢巍、
李杨梅、林乐杰、张长峰、李胜、刘敏。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餐饮冷链物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从事餐饮冷链服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冷链物流服务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
GB/T 24616-2009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24617-2009 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5600 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233 包装 单元货物尺寸
GB/T 16471 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T 16470 托盘单元货载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918-2008易腐食品控温运输技术要求
GB/T 7392 系列1:集装箱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保温集装箱
GB/T 5600 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843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
QC/T 449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SB/T 10379 速冻调制食品
3术语
以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冷链 cold chain
为保持新鲜食品及冷冻食品等的品质,使其在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配有专门设备设施的物流网络。
[GB/T 18354-2006,4.42条]
3.2餐饮冷链 Catering Cold Chain Logistics
为保证食材的品质,使其在前端供货商、存储、配送、运输、中央厨房加工、装卸及餐饮终端门店存储和成品制作的全环节,始终处于原料品质保鲜最适宜的温度环境内的动态物流链。
3.3冷藏食品 refrigerated foods
在物流过程中,中心温度维持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并最大程度保持原有品质和新鲜度的食品。
[GB/T 24616-2009,3.1条]
3.4冷冻食品 frozen foods
以可使用农、畜、禽、水产品等为主原料,经加工处理、速冻、包装等工序,在-18°C以下储运与销售的食品。
[GB/T 24617-2009,3.1条]
4基本要求
4.1应具有与所从事的餐饮冷链物流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
4.2包装环节设施设备应使温度可以维持在储存相应物品所必须的冷藏(冻)条件,以保证冷链物品所规定的冷藏(冻)质量。
4.3食材加工环节
4.3.1食品加工厂和中央厨房的加工场地及设施设备应符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4.3.2加工场地应装空调以控制加工区域的温度,确保加工的环境温度始终可以维持在加工相应食品所必须的温度区间内;
4.3.3应配备充足的数量和容积的不同温度要求的冷冻库和冷藏库。
4.4仓储环节应采用冷冻库、冷藏库、冷藏箱、保温箱、低温冰柜或其他低温储存箱体等设施设备,使温度可以维持在储存相应物品所必须的冷藏(冻)条件,以保证冷链物品所规定的冷藏(冻)质量。
4.5运输配送环节应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集装箱、冷藏船、冷藏火车(专列)和附带保温箱的运输设备,冷藏车、保温车性能应符合QC/T 449的规定,冷藏集装箱性能应符合GB/T 7392的规定,冷藏火车(专列)性能应符合GB/T5600的规定。冷藏车、保温车应设有可从冷藏车、保温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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