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一代商务公司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与述职规定》(2个文件).rar
职能部门负责人绩效述职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规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述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一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管理中心、财务中心、技术中心、运营中心、营销中心第一负责人。
2 述职的目的
2.1 促进经验与知识共享,形成学习型组织的学习方式;
2.2 进行持续的绩效改进,通过绩效分析,找出问题,提出改善绩效的行动方案和计划;
2.3 被考核者能够获得公司其他高层领导和其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沟通效率;
2.4 能够促进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的全局观念和职业化行为的提高,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3 述职周期
根据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规定,次月第三个工作日进行述职。
4 述职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
4.1 绩效委员会负责组建述职委员会,述职委员会向绩效委员会负责,述职委员会一般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总裁室人员组成;
4.2 述职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各部门绩效合约评价高层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
5 述职的内容
5.1 被考核者进行绩效指标承诺陈述;
5.2 被考核者进行主要业绩行为分析(成功事项分析、提炼经验);
5.3 被考核者进行主要问题分析(失败事例分析);
5.4 被考核者进行面临的挑战与机会分析(SWOT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状况);
5.5 被考核者陈述绩效改进要点、措施和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