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栾城县第二供水厂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栾城县窦妪工业开发区,总用地面积为21252.4㎡。
2、栾城县第二供水厂工程包括:送水泵房164.28㎡、变配电室206.62㎡、清水池712.76*2㎡、加氯加药车间230.23㎡、滤池247.3㎡、反应沉淀池403.68㎡、收发室16.45㎡等,水厂规模3万吨/日。
3、工程总投资:926万元。
4、工程项目结构型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
5、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合格。
6、工程项目工期: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的工期为准。
7、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河北中瀚水务有限公司
8、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石家庄东方龙给排水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9、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石家庄冀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石家庄市政建设总公司。
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件。
2、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及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坑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安装与拆除,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的安装与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水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标准文件一致。
5、审核特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建筑施工安全的一标三规范要求,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对查出的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隐患消除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建立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一)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及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并查看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在施工人员中树立“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