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餐饮部服务员考核细则
一、仪容仪表(不带工号牌、没梳统一发型,不化妆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二、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5元。
三、例会迟到一次考核5元,早晨点名迟到一次10元。
四、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及带手机上岗一次考核20元。
五、上班时间脱岗,不在自己的岗位一次考核20元。
六、打破餐具不报者,一次考核100元。
七、服务不规范一次考核5元。(烟头超支,毛巾不更换等)。
八、营业期间唱歌,讲脏话一次考核10元。
九、上班时间与同事争吵,打架一次考核50元。
十、菜肴反馈不写一次考核5元。
十一、拿客人遗留物品等一次考核50元。
十二、忘下海鲜单一次考核5元。
十三、下单写的不全(忘写姓名、时间、叫、即起、日期等)一次考核5元,如造成后果一切自负。
十四、摆台不规范一次考核5元。
十五、上班时间聊天、看报纸、睡觉等工作以外的事一次考核5元。
十六、遇客不打招呼一次考核5元。
十七、服务中引起客人投诉,视情节轻重给予20元~200元不等的考核,重则除名处理。
十八、晚收市窗户未关一次考核5元。
十九、不服从管理,一次10元。
二十、破裂餐具摆台一次考核5元。
二十一、一切客人物品不准用,发现一次考核5元。
二十二、不准私自在包厢休息,发现一次考核5元。
二十三、私人物品不放在营业场所(化妆袋可放在保洁房)一次考核5元。
二十四、私自拿客人酒水,给予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