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防水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二、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时间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三、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四、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五、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财测量控制尚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六、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七、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豉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八、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得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九、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十、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十一、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责任人(签字):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