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北京昌平小汤山供销合作社药部营业员职责
文 件 名
营业员职责
编 定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生效日期
1. 目的:规定和明确本药店药品销售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范围。
2. 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药品销售人员。
3. 责任:本药店药品销售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在销售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有关的药品管理法规制度的规定,保证药品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4.2熟悉所售药品的性能,能够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保证所售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3出售药品时,尤其是外用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品必须当场向顾客交待清楚注意事项,避免不良用药事故的发生。
4.4应遵守员工服务公约的各项规定,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努力使顾客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满意。
4.5注意药品销售动态,集中和倾听顾客对所售药品的意见,根据顾客需求,及时与采购员联系,为药品进货计划提供合理建议。
4.6随时检查价签与实物的一致性,及时做好调价工作,检查价目表是否准确无误。
4.7对于顾客反映的用药不良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根据药店相关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4.8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业务学习,积累医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4.9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维护企业的集体荣誉和集体利益。
4.10在接到药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要立即停止该品种的销售,依据处理程序及时对该药品进行处理,防止销售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4.11补充药品时须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价格、外包装等内容。
4.12负责分管货架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尘土,无污染。
4.13严格遵守营业员“柜台纪律八不准”“四声”“四心”及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