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文 件 名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编 定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生效日期
1. 目的: 明确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药店。
3. 责任:药店负责人、药品售货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以“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为 服务宗旨。
4.2严格履行服务公约,提供“四心”、“四声”服务
接待顾客热心,顾客进店有迎声;
解答问题耐心,顾客咨询有答声;
接受意见虚心,顾客离开有送声;
排优解困诚心,顾客留言有回声。
4.3服务公约上墙,公布投诉电话,备有意见本。
4.4作好营业前准备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岗前作好全员准备工作。打扫卫生,整理货位;备齐商品,做到货架丰满整齐;标签醒目、货签对位;备好零钱和包装物料;衣帽整齐佩带胸卡,精神饱满迎接顾客。
4.5普通话为营业用语,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4.6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要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要做到件件有交代,桩桩有答复。
4.7营业人员要熟悉业务知识,掌握经营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规格、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价格等。
4.8接待顾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主动打招呼,说好第一句话。
4.9介绍药品要实事求是,态度和蔼,百问不烦。
4.10计价收款要准确,唱收唱付,要有礼貌的交代顾客当面店清。
4.11营业结束时,要耐心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
4.12驻店药师负责为顾客提供药品用药指导,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4.13营业时间要严格执行柜台纪律八不准:
4.13.1不准在营业大厅内吃东西、吸烟、扎堆、聊天、嬉笑和大声喧哗;
4.13.2不准坐着接待顾客;
4.13.3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
4.13.4不准以上货、结帐、点款为由而不理睬顾客;
4.13.5不准在营业厅内会客、代存私人物品;
4.13.6不准私自挪用药品和销售货款;
4.13.7不准私分紧俏药品和违规出售药品;
4.13.8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请假 。
4.14三承诺:
出售的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绝不销售假劣药品。
药品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规定。
实行优质服务,做到礼貌、热情、及时、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