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文件编号
R20110908
页 码
共 2 页
关于员工宿舍处罚条例
日期:2011/9/8
□受控 ■不受控
呈:总办
致:各部门/各员工宿舍
由:人事部
主题:关于员工宿舍处罚条例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以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现重新制定本条例:
处罚类别:
员工宿舍违纪行为的处罚类别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劝退、开除四种。
处罚方式
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所有罚款均从违纪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口头警告三次记过一次,记过三次记大过一次,一年内记大过二次的劝退处理;
违纪行为情节恶劣或性质严重的记大过一次后可直接劝退处理;
受到口头警告处罚分的罚款20元,受到记过处分的罚款50元,受到记大过处分的罚款100元以上,给员工宿舍造成极大混乱的,记大过类的罚款额可达扣除其全部薪资为止;受到劝退处分的,在离职当天办理相关手续后,需当天搬离宿舍;受到开除处分的,无薪解雇,并立即清出宿舍。
给员工宿舍造成重大损失被开除的,除赔偿一切损失外,扣除其入职培训费及未发薪资,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处罚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做出相应罚款:
员工集体宿舍卫生情况差,轮值人员未完成卫生任务的;
宿舍长不安排卫生值日,不领用宿舍卫生用品,影响宿舍卫生的;
从员工饭堂打饭到宿舍就餐的;
宿舍设施损坏后,不报告宿舍长或宿舍长不报告人事部门,不按维修程序私自处理的;
不服从宿舍管理规定,妨碍宿舍管理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的,记过一次:
宿舍卫生情况差,轮值人员极不负责并推卸责任的;
非公务异性或外人进入宿舍不制止,不报告的;
拒不服从宿舍长管理的;
在员工宿舍大声喧哗或发生不必要声浪的;
因公进入异性宿舍,但未征得人事部同意的;
不爱护员工宿舍设施,有人为损坏现象,情节轻微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记大过一次:
未经许可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电炉具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员工不节约水电,造成水电严重浪费的;
下班之后在员工宿舍大声喧哗,严重干扰他人休息的;
在楼上往下乱丢、乱吐、乱倒的;
将垃圾丢进马桶,导致马桶堵塞的;
妨碍人事部和当值保安在宿舍例行公事的;
私自乱翻乱动他人物品的;
私自调动宿舍床位的;
未办理住宿登记私自进入宿舍住宿的;
在员工集体宿舍发生对其他员工有施威行为的;
私自进入异性宿舍或带外人进入宿舍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劝退处理:
员工集体宿舍设施人为破坏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员工集体宿舍打架斗殴或打牌、赌博的;
私自乱拉电线或插头、使用电热器、电炊具等电器,引起用电负荷过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偷窃他人财物现象的,予以开除,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带违禁物品到员工集体宿舍者,予以开除,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夜不归宿,在外酗酒滋事的;
在员工集体宿舍私自留宿外人的;
人事部: 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