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兴元绿城”项目总工期时限
1、“兴元绿城”项目土地于2004年12月30日竞得。工期在2004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2、根据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中《房地产开发审批总时限》—兴元(2003)审字第3号文规定,结合“兴元绿城”项目的的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如下安排:
①“兴元绿城”项目必须在135天即2005年4月15日前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总平方案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并全面开工。另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第七条第1小点,在2004年1月15日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②“旌湖星辰”项目必须在30天内完成基础工程施工即2004年5月15日。
③“旌湖星辰”项目必须在以下时间通过竣工验收:
多层(6.5层)计划工期为210天即2004年12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
④“旌湖星辰”项目在通过竣工验收后60天内即2005年2月15日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综合验收证书
⑤“旌湖星辰”项目在通过综合验收后30天内即2005年3月15日前办理完成产权总登记、土地总登记
⑥综合验收通过后开始交房, 2005年2月15日开始交房.
3、综合以上时限,“旌湖星辰”项目的总工期为456天,工期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
工程部经理
审 计 部
项目副经理
董事长办公室
项 目 经 理
董 事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