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成都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
兴蓉发[2005]08号
报 告
成都市房屋管理局:
成都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响应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通过2000年9月8日 “98厦门第四届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与四川省政府代表团签订协议,从福州来到成都投资的企业。我公司成功开发的第一个项目金牛区金鱼街低洼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被列为成都市政府、金牛区政府两级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已于2004年5月完成全面改造任务,并交付业主使用,目前金鱼街已呈现崭新的面貌。
为继续投资建设成都市旧城改造,改善成都老城区原脏、乱、差的居住环境,我公司又参与了成都市国土局组织的位于武侯区簇桥乡顺江村八组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 71.7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于2004年7月6日以100万元/亩高价竞拍成功。我公司拟建10幢11层小高层电梯公寓,建筑面积为14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命名为“兴元丽园”。作为成都市首批电梯公寓拆迁安置房,该项目土地拍卖价值高于商品房用地。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规定“政府采购均价为1950元/㎡,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10%”。(见附件)
该项目作为政府形象工程,要求须在12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我公司本着“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加班加点投入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为给成都市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提高成都市整体住房水平,我公司不惜增大成本,按商品房标准进行配套设置。但项目刚进入上部施工阶段,因成都市市面钢材价格持续高价上涨;砂石市场供应紧缺,造成砂石采购困难商混价格也跟着上涨。为不影响工期进度我公司不得不提高营运成本,采取高价现款购买方式以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另进入冬季以来,成都市因电力紧张采取拉闸限电,我项目为保证工期不得不采用发电机发电进行施工,使项目开发成本严重增加,远远超出我公司承受能力。致使兴元丽园项目开发过程遇到困难,也阻碍了我公司在成都市的投资与开发。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有部分拆迁安置房项目采取对外销售方式。我公司作为外来企业一贯遵守政府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拍卖文件要求的范围进行销售,故现特向市房管局申请将兴元丽园项目住宅收购价格在现有1950元/㎡基础上给予上浮10%的比例。以保证兴元丽园项目顺利地按时完成开发任务,我司所得薄利将再次投入到成都市的建设与开发,以回报广大成都市民。望贵局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特此报告!
成都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