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统一元洲应用标识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及各分公司负责人:
为统一元洲品牌形象、规范标识使用标准,现对元洲标识使用规范做如下说明,请各部门及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按规范正确应用。相关要求如下(具体应用文件详见附件2):
标志比例 长宽比为1:1,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改变,实际应用中可以等比放大缩小标志最小使用范围 标志在实际使用中尺寸不应小于3cm, 标志过小会影响标志的识别性
全国企划营销中心
2010-08-19
附件1:部分错误用法示例
1.旧版logo异形版。
2.旧版logo另一异形版。
3.正确形状为方形而非长方形。
4.黑色部分完全不对。
5.文字部分在整个图形中的位置应为居中。
6.旧版logo已经弃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