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技术交底书
编号:安质〔2011〕-00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Ⅰ标二工区
分项工程(作业)名称
人工挖孔桩及火工品管理
交底日期
2011年 月 日
交底单位及部门
安质部
复核人
田云中
交底人
陈敏
接受人
交底内容:
从目前检查情况发现,部分工区人工挖孔桩管理不到位,存在很
多安全隐患,如护壁未按要求施作、火工品随意存放、不听现场管理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工挖孔桩及火工品安全
管理,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现再次要求如下:
1、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现场火工品严禁直接
存放在太阳下面照射;严禁现场作业人员靠近火工品吸烟;如发现一
次罚款工区 2000 元,相关责任人 500 元;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加倍
处罚并停工整顿。
2、人工挖孔桩作业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控,火工品审
批必须经常现场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否则不得放发;现场安
全员要切实负起监管的责任,加强人工挖孔桩管理,对不听管理、不
服指挥的要加强教育至到停工整顿或建议清理出场。
3、人工挖孔桩必须按要求施作锁口和护壁,锁口必须高出地面
20cm 以前,锁口和护壁厚度必须保证 15cm 以上。现场拌和必须采用
机械拌和、严禁人员随意拌和。未按要求施作护壁的,给予每孔 2000
元处罚,相关责任人500 元罚款。
4、加大火工品管理,严格火工品退库制度。严禁作业人员将剩
余火工品直接存放在住所;工区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
时纠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各工区要安排专人对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住所进行一次全面
的检查清理,坚决杜绝火工品存放在住所,尽快与作业人员签订承诺
书或安全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
望各工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工挖孔桩及火工品管理,严格
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坚决杜绝各种违章、违规作业,加大检查及
考核力度,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