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山市真善美科技有限公司
标 题
进货检验规范
版 本
A
修订状态
0
制订部门
市场部
文件编号
ZSM-ZY-013
生效日期
2018.2.1
页 码
1
来料检验规范
1 检验员接到来货,根据《采购通知单》清点核对供应商编号、物料名称、规格及数量后,物料移至待检区域。
2 根据品质抽样标准,参照GB2828.1.2003,正常检验:LEVEL-Ⅱ, AQL值参见具体的检验标准(特殊情况以客户的确认检验标准为准),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来料进行检验,并记录于“订购产品检验记录表”内。如果有特殊要求的进料,执行全检。
3 检验合格,签字,入仓;
4 检验不合格马上通知采购,采购根据物料急需程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处理,具体方式有:
A.挑选(质检组提供标准样品,挑选后再检,直至合格);B.特采;C.加工;D.拒收。
来料检验记录
1、检验员须及时认真填写 “订购产品检验记录表”,经质检组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档。
2、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并判定为挑选时,执行者需记录挑选的结果。
3、来货产品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及时督促采购通知供应商要求改善,同时在品质记录中作
相应记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检验员每月应对各供应商供货合格率、以及不良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并以书面报告形
式提交给采购以作为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的依据,具体参照“供应商评价与管理控制程序”。
5、紧急放行
若有因客户急需产品做实验:
由采购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
申请原因须写明清楚,包括具体的放行数量、交货期、生产日期、供应商编码。
紧急放行的物料须作相应标识,当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
编制:梁锦文2018.2.1 审批:吴玉妹 20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