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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照明系统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市政质检·2·103 第 页,共 页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工长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分项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数量 验收规范及图号 CJJ2-2008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电缆、灯具等的型号、规格、1 材质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 21.6.6-1条 。 主 控 项 目 电缆接线应正确,接头应作绝 2 缘保护处理,严禁漏电。接地 第 21.6.6-2 条 电阻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合格点的实测 偏差值或实测值 应测 合格 合格率 点数 点数 (%)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电缆铺设位置正确,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1第 21.6.6-3 条 灯杆(柱)金属构件必须作 2 防腐处理,涂层厚度应符合 第 21.6.6-4 条 设计要求。 灯杆、灯具安装位置应准确 、牢固。3 第 21.6.6-5 条 一 般 项 目4 5 灯杆地面以上高度(mm) ±40 H/500 20 灯杆(柱)竖直度(mm) 纵向 平 面 位 置 6 允 许 偏 (mm) 横向 10 差 平均合格率(%) 施工 单位 检查 意见 监理 单位 验收 结论 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每杆(柱)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