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证 明函 致:美联物业 日期: 本公司/本人 于 年 月 日支付于贵司 的购房款 元(¥ ) 整, (身份证号: 物业的房款。 此款项本公司 /本人系为(购房人姓名:) )代付购买 此房款支付于贵司银行账户后,(购房人姓名:) 可就 该款项用于上述物业进行全权支配。本公司 /本人声明就上述款项是 本公司/本人与 之间的权责关系,与贵司没有任何法律 关系。贵司仅是作为中介方代收代付关系。 公司(签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付款人(签名 /签章): 日 期: 说明: 1、本证明函仅适用于付款人与购房人不属同一人时所须 2、付款人出具该证明函时,同时须付上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复件印 3、请将上述选择项中不适用处划上删除线 Ver: 0504010801 Ver: 05040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