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 津资统表四 工程名称 1 序号 施工单位 质量评估 项 目 抽 查 质 量 状 况 好1 234 56 7 81 23 41 231 234 5 61 231 23 室外墙面 变形缝 水落管,层面 室内墙面 室内顶棚 室内地面 建 筑 与 结 构 楼梯、踏步、护栏 门窗 给 排 水 与 采 暖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散热器、支架 建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筑 电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气 防雷、接地 风管、支架 风口、风阀 通 风 与 空 调 风机、空调设备 阀门、支架 水泵、冷却塔 绝热 运行、平层、开关门 层门、信号系统 机房 电 梯 智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能 现场设备安装 建 筑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 结论 检查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统表四 质量评估 一般 差 年 月 日 津资统表四填写说明 一、一般说明: 1.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2.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在昕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的意见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不论评价为“好"、“一般"、“差”的项目,当不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都可以作为符合要求的项目;评为差时应修复,不能修复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5.0.6条第四款处理。 二、栏目说明: “抽查质量状况”和“质量评估”栏 1.单项工程评价为“好”用“√”表示,检查lO个点应至少有5点(含5个点)“√”(好),不得出现“差”的点,则该项 评价为“好”或(√)。 2.单项工程评价为“一般”用“O”表示,检查10个点少于5点(好),不得出现“差”的点,则该项评价为“一般”或(O) 。 3.单项工程评价为“差”用“×”表示。如有一点评为“差”或“×”,则该项评价为“差”。 4.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好”时,累计单项评价“好”的百分率大于等于80%且单项评价无差项。 5.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一般”时,累计单项评价“好”的百分率小于80%且单项评价无差项。 6.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差”时,单项评价出现“差”项。 7.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观感综合质量评价”和“验收结论”栏内填写综合评价意见“好”或“一般”并在检查结论中注明 “同意验收”的结论。 8.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后重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