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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分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记录(八) GB50281-2006 GD3090305-8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相关的施工部位 (层、区、段、房、室) 总承包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安装单位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含企 业的工艺规程、工法等)名 称及编号 相关施工图名称及其图号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检查内容 所属 子分 部名 称 安装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检 查验收(评定)记录 所属 分项 名称 检 查 项 目 质量规定(规范条款) 泡沫喷淋管道安装除符合上述5.5.1条规 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距离不应小 于0.3m;与末端喷头之间距离不宜大于 0.5m 2.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 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吊架均不宜少于 1个,且支、吊架间距不宜大于3.6m;当 第5.5.5条 系 统 施 工 管道 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m时,支、吊架的 、阀 间距不宜大于3.2m 门和 泡沫 消火 栓的 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应按相关 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2.具有遥控、自控功能的阀门安装,应 安装 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 险的环境时,应按相关标准安装 3.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管道进行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 和止回阀应水平安装,其止回阀上标注的 方向应与泡沫的流向一致 第5.5.6条 4.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泡沫混合液 管上设置的压力表、管道过滤器、控制阀 宜安装在水平支管上 专业工长(施工员)签名 施工班组长签名 专业承包安装单 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记录》(一)~(十六)配套使用。 ) 设)单位检 评定)记录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