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机关食堂大楼
二、三层室内空气检测
报
价
方
案
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2012年 5月
一、委托单位: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二、检测范围:成都市成华区政府机关食堂大楼二、三层
三、检测内容:
氡、甲醛、氨、苯、TVOC
四、主要检测仪器:
1.气相色谱仪 GC9800FP+TVOC
2.气相色谱仪 GC9800 3.大气采样器 QC-2
4.甲醛检测仪 4160-2
5.测氡仪 Model1027
五、检测依据: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相关标准:
6.0.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6.0.11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1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 m2时,设1个检测点;
2 100 m2>房间使用面积≥50 m2时,设2个检测点;
3 500m2>房间使用面积≥100 m2时,检测点数不少于3点;
4 1000m2>房间使用面积≥500 m2时,检测点数不少于5点;
5 3000m2>房间使用面积≥1000 m2时,检测点数不少于6点;
6 房间使用面积≥3000 m2时,每1000 m2不少于3个检测点。
6.0.18 当室内环境污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
环境量合格。
6.0.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摘自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六、检测布点及价格:
该工程室内空气检测点位布设10点,检测单价为600元/点,该工程总检测费用为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人员配置:本工程安排以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工程师三名,
助理工程师二名,检测员一名,技术工数名。
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