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家庭保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工作内容:
1-1制作好老人的每日三餐,日常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1-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1-3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其他要求 第二条 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及费用:
3-1服务方式:住家制;
3-2服务期限: 年 月_ 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时间:每天 时至 时;
3-3服务费用:劳务工资按 元/月计发;甲方要给予乙方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如乙方不休息可按加班给予工资;法定节假日如乙方不休息,按双倍工资计算;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4-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4-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服务,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4-4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不得让乙方违规作业,不得虐待乙方,不得危害乙方人身安全。乙方在提供住家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家属和有关部门。
4-5 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视情况支付乙方未付清的劳务工资。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照顾老人的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5-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5-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5-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5-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5-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的老人。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