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
2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1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2.2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通知等文件。
2.3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中间产品检测试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 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测量成果复核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3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图4-1。
4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
(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机构办公室签收,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