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钢结构仓库承建合同
建设单位:XX汽车制造厂(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现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钢结构厂房一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致商定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厂房
(二)建设地址:XX工业园
(三)建设面积:4800㎡(80m×20m)三连跨
(四)结构形式:轻钢结构
(五)承包范围:
根据工程所需,乙方按照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从+1.5米柱预埋螺栓以上所有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承包金额内未包下列工程项目:厂房基础、打桩、围护墙砖、四周排水沟、地板等土建工程及施工图中注明以外的工程量(水电、消防、隔间、夹层、隔墙、设备基础等工程)和工程报建以及相关的手续和费用。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承包金额:甲乙双方议定每㎡造价 336元 ,工程造价为
1612800元整。
2)、应甲方要求因图纸变更(含文字通知)而引起的费用增减,按设计变更图纸(含文字通知)和有关规定另计,造价则按工程增减进行调整和计算施工图纸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有效,设计修改部份的工程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以后和合同价加减金额、新增项目双方协商单价。
按合同工程336元/㎡实行大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程)
第三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从主钢构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计算工期,甲乙双方议定 在 80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工期。
2、如果因施工场地的水、电源、道路未能正常使用和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施工无法进行及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以致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议定可签证后进行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施工质量要求和规范施工。
(二) 工程完工按国家有关钢构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工程,保修期六个月。在保修期内如确系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返工修理,如系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损坏,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三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即金额403200元。
待主体钢柱、钢梁运至甲方工地现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即金额483840元。
彩板运至甲方工地现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即金额403200元。
整个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即金额241920元。
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质保期后7天内付清余款5%,即金额80640元。
如果甲方拖欠工程款或尾款,在拖欠进度款达五天以后乙方有权停下工程进程,所拖欠的工程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因拖欠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责任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进场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本合同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红线内的场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