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分期付款购买货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所购货物明细情况
品 牌
陕汽德龙自卸车
型 号
生产厂商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产 地
西安
数 量
壹
单价(人民币)
394000元
底盘号
发动机号
合同总价
¥394000元 人民币,大写叁拾柒叁拾玖万肆仟元整。
该价款包含税金。
第二条 货物所有权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货物销售给乙方,乙方在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待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并由甲方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后,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确认:该条款是货物所有权认定的唯一依据。
货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该货物的登记证等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原件由甲方保管。
第三条 付款期限、金额及利息支付
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乙方首付购车款200000元,余款194000元(大写拾玖万肆仟元整)分捌次向甲方按时支付。(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10月30日)
第一次付款:2018年03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二次付款:2017年04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三次付款:2018年05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四次付款:2018年06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第五次付款:2018年07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六次付款:2018年08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七次付款:2018年09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八次付款:2018年10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该货款应于2018年10月1日乙方向甲方收取每天按1000元罚款,直至付清逾期货款,并应承担全部货款30%的违约金。
第四条 保险费、公证费的标准及支付
1、 乙方分期付款期间必须每年购买保险费,保险项目及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费可由甲方代收。
2、 本合同需经公证,货物保险、公证费及合同所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项,也可在甲方开户行开立帐户,用以支付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结算。乙方可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帐户扣除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从乙方账户直接划扣款项的,乙方应当保证有足额的存款可供甲方成功划扣,否则,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分期付款期内货物的使用规定
1、 乙方必须办理好车管、运管、保险等其它相关的手续,所需费用自理。乙方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运行,分期付款期间无论什么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如造成违约的,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货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3、 乙方提走货物后,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厂家售后服务的规定执行,但在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存在商品缺陷或提供相关说明的前提下,合同一经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
4、 乙方在使用保管货物的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被盗、火灾、交通事故等情况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经双方认定,均对该条款无异议。
第七条 担保或抵押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人。
2、乙方的担保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