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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范本(最好的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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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大小: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5页)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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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9(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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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员工”)
鉴于: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
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
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法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单位);
1.2.2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
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
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
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
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
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
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5 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4 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
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1 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
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
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2 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
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
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
业限制补偿金。
3.2 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法定要求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3 员工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
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
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3.4 员工应在离职前向公司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员工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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