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
技术导则(试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
前言
杭州市一直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从2000年起,先后实施了背街小巷整治、庭院改善、危旧房改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老旧小区“微改造”等更新工程,有效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配套功能和社区管理。
目前,杭州市老旧小区总体状况较好,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但由于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原建设标准不高,在配套功能、居住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与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较大的差距,居民要求改造的意愿十分强烈。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围绕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的实际需求,编制组通过走访、考察学习、座谈交流、意见征询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认真总结了杭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历史经验,充分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相关成果。
本导则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用词说明、引用及参考文件名录。
本导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导则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有关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交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博文园,邮政编码:310014)
本导则主编单位: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严岗、朱世权、王晓春、何炜达、边志杰、陈美丽、谢霄明、吴俊华、吕亮亮、黄媚、夏冰洁、单玉川、顾国香、邵力、章雪峰、王贵美、王一鸣、吴仲、申屠强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顾澎、方浩、王静民、吕平、张建栋、吴炯
目录
1.总则
2.完善基础设施
2.1 消防设施
2.2 安防设施
2.3 供水设施
2.4 排水设施
2.5 电力设施
2.6 通信设施
2.7 照明设施
2.8 燃气设施
2.9 环卫设施
2.10 停车设施
2.11 人防设施
2.12 屋顶修缮
3.优化居住环境
3.1 整治私搭乱建
3.2 楼道整修
3.3 地下空间整治
3.4 建筑外立面整治
3.5 道路整治
3.6 架空管线整治
3.7 绿化改造提升
3.8 电梯维护及加装
3.9 海绵城市
4.提升服务功能
4.1 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
4.2 无障碍及适老性设施
4.3 社区服务设施
4.4 充电设施
4.5 信报箱及快递设施
5.打造小区特色
5.1 小区形象打造
5.2 小区文化挖掘
5.3 围墙形象提升
6.强化长效管理
6.1 落实责任
6.2 强化管理
6.3 智慧管理
6.4 辅助管理
7.用词说明
8.引用及参考文件名录
9.1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9.2相关文件
1.总则
1.1 为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指导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按照“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打造特色、长效管理”的标准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技术导则。
1.2 本导则所指老旧小区包括:杭州市域范围内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
1.3 指导思想
1.3.1 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切入点,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