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
架构设计与投资法律要点分析
(一)中国现阶段私募基金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综述及12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月报》,截至2017年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2446家,同比增长28.76%;已备案私募基金66418只,同比增长42.82%;管理基金规模11.10万亿元,同比增长40.68%。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3.83万元,同比减少3.37万人。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
(三)私募基金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架构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制为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基本架构如下:
法律禁止性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多)
股份有限公司(较少)
有限合伙企业(较少)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关系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1、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2、普通合伙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关系
(1)普通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下,基金的基本架构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GP的股权架构设计:(有限公司为例)
(2)普通合伙人 ≠ 私募基金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不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下,基金的基本架构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1、《合同法》
2、《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合伙型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给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在其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进一步阐述如下:“……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从基金管理方式上,GP可以自任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专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管理运作。”
股权比例设计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大原则:
公平
效率
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
有利于资本运作;
避免均等。即股权比例为50%,50%和33%,33%,34%这两种结构。
建议由管理团队控股
原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核心是团队,因此建议团队人员控股,而不是出资方控股。
(一)普通合伙人(GP)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有限合伙人(LP)的相关法律问题
平层基金
在收益分配时,所有资金方按照其份额比例同时得到分红或者承受亏损。
(二)有限合伙人(LP)的相关法律问题
夹层基金
(二)有限合伙人(LP)的相关法律问题
结构化基金
(二)有限合伙人(LP)的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
XX基金
(有限合伙企业)
上市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管理团队
国有企业
70%
10%
20%
委托管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控股问题:
投资退出决策前置程序:国资委或财政等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涉及国有资产交易的,需要评估及产权中心交易(2016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有限合伙人(LP)的相关法律问题
LP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