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工程项目
填方地段原地基处理检查表
承包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号: CR1
监理单位: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编 号:
路基记录表
起迄桩号
检 查 项 目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处 理 情 况
数 量
检 查 意 见
清场
情况
1、砍树挖根
2、铲草皮
地面填前处理
1、挖台阶
2、填前挖松及压实
3、地面排水
4、地下水处理
基本要求: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于路基用地之外 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不小于填土厚度,清理完地表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方可进行填方作业;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然后回填、整平、压实 当路堤稳定受地下水影响时,应在路堤底部填以水稳性优良、不易风化的砂、砂砾、碎石等材料或采用无机结合料(生石灰粉、水泥等固化材料)进行加固处理,或采用暗(盲)沟、渗沟排除地下水 当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
检查人签字: 质检负责人签字: 监理工程师签字:
注:1、每100米为一检查段;2、超过100米在150米以内可作为1段;超过150米小于200米必须作两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