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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丰台工商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工商分局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领导重视 ,明确责任,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如何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分局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统一了思想,站在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建设和履行职责的要求这个高度来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义。分局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列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吃透区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丰台工商分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局长王希军为组长、副局长段德珍和纪检组长朱庆来为副组长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科,全局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服务承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运行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分局专门召开了中层领导干部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把任务进行了分解,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登记科负责全程代理制的落实工作;法制科负责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工作;计财科负责规范收费行为;监察科负责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工作;人教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和强化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履行审批职责,规范审批行为,继续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
分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意见》,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广告许可证和市场登记证的取消,逐渐将难度大的改制企业、再就业企业、福利等企业纳入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受理范围。目前内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商注册资本100万元美元以上变动注册资本属于市工商局审批的、区域内重点项目的企业登记注册及相关广告许可证和市场登记证的登记注册和丰台区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交办的审批事项,都是全程办事代理事项的受理范围。
分局积极开展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电子政务建设。在分局及各个工商所推行了“丰台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电子政务系统,在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审批事项上,充分利用工商局的“互联审批”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电子政务建设,通过网上的并联审批,提高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工作效率。
在做好全程办事代理工作的同时,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分局服务大厅和各所服务大厅采取措施重点加强了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方面的建设和改进。分局完善了登记大厅意见箱和意见簿管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每天开启意见箱,将搜集的意见建议编号备案,呈送主管局长和局长阅批后,登记部门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向本人答复;同时,登记科长每天查看意见簿,针对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办法。分局登记部门在10月份开展了以“高效率、共协作”为主题的竞赛活动,通过绩效考核、数字统计、综合评议三方面对每个人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业务先进人物,利用榜样的作用在服务平台形成良好的动态工作秩序。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我局从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新制定和完善了《丰台工商分局全程办事代理制度》、《丰台工商分局代理制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丰台工商分局工商所服务厅管理规范》、《丰台工商分局行政许可及审批政务公开规定》、《丰台工商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丰台工商分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丰台工商分局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丰台工商分局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丰台工商分局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0项各种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断健全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工商相关法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资金使用审批和管理费收缴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公正、透明。
严格执行我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各科(室)、队、所、会、中心履行职责、完成区政府、市局和我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量化,综合考核。通过月绩效考评,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业绩情况,并与年度绩效奖励、干部调整、评选先进相挂钩,营造干事、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考察各单位领导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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