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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备案号: DB21 鞍山市农业技术规范 DB2103/T -001-2006 无公害农产品 露地辣椒生产技术规程 2006-12-18发布 2006-12-18实施 鞍山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103/T- 001-2006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B和附录 C为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性附录。 本标准由鞍山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山园艺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雅东、王洪喜、胡秀芳、宋营、张建军、王臣阳、陈学宇。 本标准由鞍山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6年12月18日首次发布。 DB2103/T- 001-2006 无公害农产品 露地辣椒生产操作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露地辣椒生产的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和生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鞍山市地区露地(保护地参照执行)无公害辣椒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715.3 瓜菜作物种子 茄果类 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无公害辣椒生产的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5010的规定。 4 生产管理措施 4.1 品种选择 选用优质、高产、抗病、抗虫、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辣椒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16715.3 的规定,其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鞍山地区大果微辣型宜选用辽椒四号、沈椒三号、津椒三号等,甜 椒可选用茄门、辽椒三号等,辣椒可选用特大牛角椒、湘研系列辣椒等。 4.2 播种时间与播种量 4.2.1 辣椒一般做连秋栽培,春栽辣椒的播种时间应在 2月中旬至3月中旬,夏栽辣椒的播种时间应 在 4月上中旬。 4.2.2 每亩栽植田的播种量应为 50克~80克辣椒种子。 4.3 种子处理 4.3.1 种子消毒 4.3.1.1将干燥的种子用 70 ℃恒温处理 72小时,或用10%磷酸三钠溶液浸种 20分钟,或福尔马林300 倍液浸种 30分钟,或1%高锰酸钾溶液浸种 20分钟,捞出冲洗干净后催芽(防病毒病)。 4.3.1.2用 2倍于种子的 55 ℃温水搅拌浸种 30分钟后催芽播种;或将种子在凉水中预浸 10小时~12 小时,再用1%硫酸铜溶液浸种 5分钟,或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0倍液浸种 1小时,或用 72.2%普 力克水剂 800倍液浸种 0.5小时,洗净后晒干催芽(防疫病及炭疽病)。 4.3.1.3用种子量0.3%的50%琥胶肥酸铜(DT)可湿性粉剂拌种,或用55 ℃温水搅拌浸种10分钟,或用1% 硫酸铜溶液浸种 5分钟后,捞出冲洗干净后播种(防软腐病,疮痂病)。 4.3.2 浸种与催芽 经消毒处理的种子,用30 ℃左右的温水浸泡5小时~6小时(含药剂消毒处理时间),浸种期间要用手 将种皮表面的粘膜等轻轻搓掉;然后用湿布包好,放在33 ℃~35 ℃的恒温下保湿催芽2天~3天,每天用 清水将种子冲洗1次~2次。待有70%以上的种子露出根芽时即可播种。若播种的其他条件暂不适宜,不 能按时播种时,可将种子保湿并放在2℃~5℃低温下蹲芽等候。 DB2103/T- 001-2006 4.4 播种育苗 4.4.1 育苗场地 育苗场地应与生产田隔离,可以是温室、棚内阳畦或育苗温床。 4.4.2 育苗营养土配制 用近3-5年内未种过茄科蔬菜的园土与优质腐熟有机肥混合,有机肥比例30%~40%,另加磷酸二铵 和硫酸钾各0.5公斤/立方米~1公斤/立方米。 4.4.3 营养土消毒 4.4.3.1每立方米育苗营养土,用福尔马林 300毫升~500毫升,加水 30升喷洒床土,用薄膜密封苗床 5天,揭膜后摊开晾晒 15天后使用。 4.4.3.2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与50%福美双可湿性粉剂按 1:1混合,或 25%甲霜灵可湿性粉剂与 70% 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按9:1混合,每立方米营养土用药80克~100克与150克~300克细土混合成药土, 其 1/3混合在营养土中,另 2/3在播种时分散均匀盖在种子上。 4.4.4 育苗 4.4.4.1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