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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13Z25MZ 备案号:XXXXX-XXXX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标准 MZ/T 146—2019 殡葬场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forcontinuousemissionsmonitoringinthefiuegasemittedfrom funeralplaces 2019-12-12发布2019-12-1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MZ/T 14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秦皇岛海涛万福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波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社会管理职 业学院、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统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数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 海申东燃烧炉有限公司、威海鲁源科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开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树仁、孙智勇、王志强、何振锋、肖成龙、孙彦亮、钱光胜、马春海、张学 文、徐晓玲、徐莉、张丽丽、董希玲、吕思伟、俞帅、丁冲、李建兴、曾庆波、曾卫鹏。 MZ/T 146—2019 殡葬场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葬场所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构建原则、系统构成、技术要求、试验检测和运 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殡葬场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HJ/T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教程 2010-03-01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system;CEMS 烟气状态参数连续监测子系统、颗粒物检测子系统和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的总称。 注 1:是以自动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现代传感器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相关 专用分析软件和通信网络组成的综合性监测系统。 注 2:一般具有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功能,简称 CEMS。 3.2 烟气状态参数连续监测子系统 continuous monitoring subsystem for flue gas state parameters 连续测定烟气状态参数的全部设备。 注:包括: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和烟气湿度。 3.3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 particulate matter monitoring subsystem 连续测定烟气中固体颗粒物的全部设备。 MZ/T 146—2019 3.4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 gaseous pollutant monitoring subsystem 连续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的全部设备。 注:监测污染物包括:SO 2、NO、NO 2、CO、HCL及O 2。 3.5 滑动平均 moving average 对最新的多个采样数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所获得的的相应平均值。 3.6 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国家、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的指标应达值。 3.7 相对准确度 relative accuracy 在线测量仪器与参比方法同步测量时,在相同时间区间内其测量数据之间的平均误差系数。 4构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