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
基本法考核方案”介绍
万一
2021-08-122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资源整合战略及其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更好地调动广大营销员积极性,实现互动业务由“感情推动”向“感情和机制双推动”提升,促进互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寿险、财险总公司制定了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方案。
方案自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组织领导(一)总公司成立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寿险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负责人;财险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执行小组:
寿险公司:寿险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负责营销员考核相关工作人员;
财险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相关工作人员。(二)分公司成立实施工作组,由寿险分公司个险销售分管领导和财险分公司互动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包括:寿险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中心、信息技术部和财险 分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工作任务包括:贯彻执行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方案,制定分公司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评估总结工作效果,解决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考核推动工作。
万一
二、纳入考核的范围
(一)人员范围:
寿险AMIS系统中业务员系列人员及主管;
(二)业务范围:
财险承保系统中寿代产个险非零手续费业务。
(三)实施内容:
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个人及团队业绩考核,纳入各级主管津贴计算。
三、纳入考核的规则
(一)考核规则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统一按照实收保费(不含零手续费业务,下同)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寿险AMIS系统中业务员系列人员和主管)个人和团队业绩考核计算,但累计纳入金额不超过其考核标准的一定比例(在计算主管团队业绩时,其团队直辖人员寿代产实收保费均按10%计入团队业绩计算,但合计不超过主管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相应比例)。
1.维持考核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按实收保费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职级维持考核计算,纳入维持考核的手续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寿险营销员个人或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20%。
2.晋升考核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按实收保费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职级晋升考核计算,纳入晋升考核的手续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寿险营销员个人或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10%。